射线束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

北京师范大学核科学与技术学院

北京市辐射中心

射线束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

 

学院中心实验室    办公室安全管理办法

 

 

提高安全防范工作,克服麻痹大意思想,保持高度警惕,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到人,确保所(中心)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。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,望各室认真落实。

1、各室由室主任或课题组长指定一名安全员,负责安全,消防的防范工作,及本室各种仪器设备的管理。

2、各室严禁使用电取暖器、电炉。如实验需要必须经室主任或课题组长同意,在指定地点使用。

3、药品、危险品、放射源及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,因使用不当发生意外事故,追究当事人、课题组长及室主任的责任。

4、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仪器、设备,做到开机有人看管。借出本室仪器要有签字制度。由本室安全员负责,所外借用仪器由所负责人批准方可借出,否则由安全员负责一切后果。

5、爆炸、着火、使用不当、损坏仪器者应立即上报,根据情况追究当事人责任。

6、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在实验室吃饭,不准将小孩带进实验室,严禁使用实验室计算机玩游戏。

7、各室要做到“五关一锁”(关窗、关电、关水、关机、关风、锁门)。

8、发生一切事件、案件应及时上报所领导,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侦破、处理。

 

 

室主任或课题组长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本室安全员:

 

 

保卫处24小时报案电话:5880805158806980

校内110:(6110)  公安局报警:110    火警:119